调整的主要依据乃是会计的应计基础。所谓会计基础,即会计上平时对于收益及费用认定所采用的标准,并作为记帐之作业之根据。一般企业常用的会计基础有三种:( 一 )现金收付基础 ( 二 ) 权责发生基础 ( 三 ) 联合基础。
.现金收付基础
又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金基础,系指企业对于各项收与费用的发生,全部以现金收付作为认定的标准。换句话说,收益与费用在交易活动发生当时并不予以记录于会计帐,等现金收到或付出时才加以记载。采用现金基础,是以现金支付作为承认收入、费用之基础。凡收到现金或付出现金即视为本期收入及费用;因此期末不必另做调整分录。会计工作因而大为简化,但损益表较不正确。例如:在民国85年底销货给客户,而在86年初才收到现金,则此项收益即列为86年之收益。又如费用发生在85年,而现金支付在86年,于现金基础下,即将该项费用做为86年的费用。
.权责发生基础
.联合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