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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恒等式与借贷法则

 
 

会计恒等式(又称会计方程式)

  企业组织必须运用经济资源并进行经营管理之活动才能获取利润,这些经济资源在会计作业上称为资产(Asset)。根据会计基本原则之货币评价惯例,会计作业程式中企业组织的所有资产都以货币表示它的价值,这些资产均有所属,也就是资产的价值必须等于他的所有权,这种关系可用公式表达如下:

资 产 = 所 有 权

企业资产的主要来源有二:即企业主及债权人,来自企业主的部分为企业主之所有权,会计称为债权又称负债(liability),上面公式改写为:

资 产 = 负 债 + 业 主 权 益

上述公式成为会计方程式,为一切会计作业之基本关系。

例如:杨格先生投资100000元设立杨格大威商店,并以赊帐方式购入办公设备50000,则会计方程式为:

资 产 $150000 = 负 债 $50000 + 业 主 权 益 $100000

上面公式亦可移项成为:

资 产 - 负 债 = 业 主 权 益

资产-负债之余额,会计上称为净资产(net asset),因此业主权益=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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