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根據國際上票據立法的慣例,我國的票據法所規範的對象,僅為狹義的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票據。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在票據規定的期限內,持票人或收款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無條件地支取確定金額的貨幣;它們都屬於反映一定債權債務關係的、可流通的、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
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於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票據的特性
•票據的關係人
•幾種主要的票據
•票據的基本特性
•票據的請求權
資料來源:MBA智庫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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